臺灣原住民族116年臺澳藝術家駐村交流徵選|影像與視覺藝術創作者11月26日截止
臺澳藝術交流新一輪徵選:2026年11月26日截止
臺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於2026年10月2日公告「116年臺澳藝術家駐村交流計畫徵選簡章」。申請期間為民國115年10月8日至11月26日,也就是西元2026年10月8日至11月26日。此計畫安排臺灣原住民族藝術工作者於2027年赴澳洲北領地首府達爾文(Darwin)進行藝術駐村與交流,促進臺灣與澳洲原住民族藝術社群之間的對話,並將創作成果延伸至展覽、展演、文化教育與長期交流。
這並不是開放任何國籍藝術家自由投件的國際駐村。公告明確要求具備原住民身分,並限制在學身分與過往獲選紀錄。對於從事影像創作、當代視覺藝術、跨領域媒材、錄像、動畫或數位影像的臺灣原住民族藝術創作者,可先依官方列出的「視覺藝術類、影像藝術類」評估自身作品;但是否接受個別數位媒材及計畫形式,仍以正式徵選簡章及主辦單位審認為準。
申請資格一:原住民身分與出國資格
官方徵選公告明列:申請者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且沒有兵役或其他法律所設的出國限制。這是本次招募最基本的身分與出境條件,不能誤寫為一般臺灣在地藝術家的全面開放徵選,也不能因為駐村地點在澳洲,就認為澳洲所有藝術家都可直接申請同一個名額。出境、居留、護照與簽證等實務問題,應在申請前依最新規定及駐村簡章確認。
申請資格二:原則上非在學學生
公告要求非在學學生,但同時載明碩士、博士在職專班學生的例外情況。實際上學身分是否符合,不能只看有沒有學生證,還應依正式簡章對在職專班與就學類型的解釋檢核。對於仍在一般大學、研究所修讀學位的藝術創作者,不能未查核就假定具有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三:未曾入選同一駐村交流計畫
本計畫明確排除曾經獲選「本項駐村及交流計畫」的申請者。這項限制是對同一計畫的過往受選紀錄作判斷,不宜擴大解讀為只要曾參加其他藝術村、其他單位駐村或曾接受任何國際文化補助就被排除。曾參與類似交流的藝術家,應比對計畫名稱與主辦單位,必要時向承辦人確認。
哪些藝術專業可申請?影像與視覺藝術在列
公告的領域類別並未限定單一媒材,而以視覺藝術、影像藝術與表演藝術等創作領域為例。徵選條件重視創作者已具備的專業實作經驗,不論提出的是攝影、錄像、當代視覺敘事、藝術紀錄影像或與文化交流相關的跨媒材想法,都應以自身既有的公開創作紀錄與此次計畫目標為核心來說明。以上媒材僅是對適用領域的解讀,並非主辦機關逐項核准的數位藝術清單。
具體而言,創作者應有三年以上相關創作資歷,且曾透過個展、聯展、出版、公開發表或聯合演出等形式展示成果。僅靠一份尚未對外公開的創作草案,而缺乏可證明的公開發表紀錄,可能無法滿足公告要求。申請者可以事先整理展覽名稱、舉辦日期、場地、作品圖像、影像連結、刊物或演出記錄,讓審查資料能清楚呈現工作歷程。
2027年6月赴澳洲達爾文,駐村最長原則六週
官方安排的駐村地點是澳洲達爾文(Darwin),期程規劃在民國116年6月、即西元2027年6月,原則上不超過六週。公告也提醒,實際駐村期間須參酌立法院核定的經費,因此不宜把完整六週描述為已確定給予每位參與者的固定住宿天數。受選者應能配合主辦單位與合作機構後續確認的實際出發、返國與交流日程。
名額說明:藝術工作者一名與口譯陪伴人員
簡要公告列明名額為一名原住民族藝術工作者,另有一名口翻譯人員陪伴者。這代表徵選藝術工作者的名額非常有限,且計畫重視跨語言的交流與陪伴。但公告正文沒有完整解釋口譯陪伴者如何遴選、由誰推薦、其資格是否與藝術家相同,請勿逕自推論可以替第二位人選自行申報或保證取得口譯補助。詳細安排應以正式徵選簡章與主辦機關說明為準。
為何選在達爾文?跨文化學習與創作合作
本計畫強調以既有的臺澳雙邊合作關係為起點,從藝術家面對面的交流發展創作、文化社群與文化機構間的合作。北澳具有獨特的原住民族文化環境,對於研究影像、口述歷史、視覺敘事、傳統工藝與當代表現方式之間關係的創作者而言,駐村可提供跨社群觀察和討論的機會。然而,跨文化合作必須尊重當地社群的知識、影像使用與文化權利,不應將駐村場域視為不經同意即可採集、拍攝或商用他人文化內容的空間。
駐村計畫應如何準備?
考慮申請者可先整理自己的創作脈絡、三年以上專業活動實績、此次前往達爾文想交流或研究的議題,以及回到臺灣後如何分享學習成果。對於影像藝術家,可準備具有清楚作者與發表資訊的影片截圖、展覽紀錄、作品說明與可觀看的連結,並構想現地交流過程的影像紀錄和成果形式。這些屬於編輯上協助準備的建議,並非在未取得正式附件前自行添加的必備申請欄位。
特別需要留意的是,公告正文沒有逐項列出駐村津貼金額、機票、保險、簽證、住宿、材料費、設備或攝影器材的負擔方式,也沒有明確寫出最終送件方式與附件清單。因此不應憑其他出國駐村計畫慣例,推定本案一定全額補助。請以官方徵選簡章附件所載的補助與申請表件為準,並在提交資料前向主辦機關確認任何未載明的成本。
申請截止與正式報名資料
徵件自2026年10月8日起,至同年11月26日止。官方公告另列「公告時間」截至11月27日,但那不是徵件截止日:報名應以11月26日為準。公告正文未明確標示11月26日的最後收件時刻,所以不要擅自假設可在23時59分送達;應依正式簡章及實際收件方式提前完成。若須寄送紙本或附檔,亦應確認以寄達日、郵戳或系統完成提交時間作為判定依據。
申請前請回到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的最新消息頁,下載「116年臺澳藝術家駐村交流計畫徵選簡章」與附表,核對身分證明、創作資歷、申請方式、預算與各項核定條件。若您是影像或數位藝術創作者,建議同時確認相關媒材的呈現方式與澳洲合作單位能提供的技術條件,以免入選後才發現工作設備與交流時程不相容。

